博客文章
2008.10.3.晴
汪峰 发表于 2008-10-3 22:53:00
       昨日和林谈到了文学,林说,欣赏付菲一句话:“文学是一种宿命”。林对写作的痴迷远胜于我,这让我暗暗对她敬佩。她一度努力地想把自己调到文联,想从事专职写作,她说:“能领到一份工资,又能干自己想干的事,这大概是人生最没有遗憾的事。”她现在当初中老师,曾经有四百个学生排着队想进入她带的班。但她一直被一边文学一边教学的矛盾卡着。听了林的话,我多少有些感慨。我说写作不能作为第一职业,而只能成为第二职业,否则到时连饭都挣不到吃,虽然有工资终亦是贫穷的事业。再一个,写作是一个自我精神折磨的事业,假如一天没灵感,一天写不出作品;一个月没灵感,则一个月写不出作品;如果一年没灵感呢,那就是一年都写不好作品。写作往往是一种困局,精神压力越大,作品越好;人越不幸,作品越好。因此选择写作作为第一职业,多少是有些不智的。再则纯粹地写作也不一定能把文章写好,因为自己生活受到了限制,是很少有打动人的作品出现的。一个人立志写作是好事,但成功的可能性很少——从目前的大环境来看,社会需要老师多一些,需要作家少一些。你自己去琢磨一下自己的价值吧,可不要自己把自己逼疯啊!尽管我东说西说,我还是感谢林的,因为我在写作面前退却了,我为什么总是缺少林那股子写作的冲劲?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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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标签:写作 
  • Re:2008.10.3.晴
    宿醉未醒(游客)发表评论于2008-11-25 14:54:00
    宿命。呵呵。向汪兄学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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